第(2/3)页 她父母是江南有名的蚕桑大户,算得上是富甲一方,家境殷实生活美满。 她还有一个哥哥。 这哥哥原来是极好的。只是在被朋友带得染上了赌瘾后,成了一个自地狱爬出的恶鬼。 三年里哥哥赌光了家里大部分财产。父母为了戒掉哥哥的赌瘾,不给钱去给哥哥赌。哥哥居然伙同外头的人将父母绑架,砍掉了父母的两根手指来要钱。 父母为了家业与她的安危着想,曾想过把家产都留给她,为此还跑过几趟宗祠与县衙。 未获成功。 女子不能立户。 最后她的父母死于输红了眼的,想找家里继续拿钱翻本,却翻箱倒柜找不出一个铜板,恼羞成怒的哥哥的乱刀。 她,也被卖给了妓*院。 “在青*楼里的这些日子。我一直在想若是当时县衙或宗祠能有人松口,我能够带着家里剩下的钱,带着父母离开。是不是现在父母还能好好的活着?是不是我就不用过如今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……” “父母早早就替我打算好了,本来我可以有挣脱这地狱般命运的机会的。” “本来我可以的。” …… 蒋明娇将信纸压了压,才打开第三封信。 这封信主人公是一个下堂妇。 她年方二十八,原本是一个秀才家明媒正娶的娘子,因为丈夫和娘家表妹搅和在一起,嫌弃她在家碍事,将她赶出了家门。 娘家嫌她丢人也不认她。 为了养活自己,她在走投无路时,干脆一咬牙女扮男装,加入了当地船帮,并以不怕苦不怕累能拼能干的闯劲,和天生灵敏的商业嗅觉与头脑,成为了当地有名的船老大,创下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业。 财帛动人心。 偶然一次机会,她被她娘家人和原来的丈夫识破了身份。 因为女子不能立户,他们要求将船帮记在他们的名下。 她当然没有答应,还让船帮的手下,把他们都揍了一顿。 但他们找来了官府的人。 以《大周律》的规定,女子在家从父、在家从夫、夫亡从子;虽然在困难时娘家人没管她、丈夫早早已将她抛弃了,儿子业已认了她人为母,可他们就是能合理掠夺她的一切。 “今天官府的人又来了。我带着人和他们打了一架,将他们赶跑了。” “但官府的人也被我惹怒了。他们说我是个没有妇德的女人,说如果我再不识相的话,就要让我的船帮开不下去。” “如果官府插手的话,我的船帮可能真的开不下去。” 第(2/3)页